康德引入了“伦理团体”的概念

       康德引入了" 伦理团体" 的概念, 认为没有伦理团体就不可能克服道德方面的" 自然状态" , 而伦理团体在康德那里就是教会。在他看来, 在人类精神历史的特定阶段上, 特定的宗教形式是把人类群体团结起来并使之完善的必不可少的手段。

       为了揭示信仰上帝的社会心理根源, 康德仔细研究了宗教产生、发展及人们认识它的历史, 并从人那里看到两种本质即善与恶的斗争。恶最初是占优势的, 但善的天性通过那种突然控制了人们心灵有罪感而开始起作用。在康德看来, 对自己本人的罪过或自己所参与的他人的罪过的体验是道德的基础。道德革新只有通过与自身斗争才能达到。就这样, 康德在寻找宗教的根源时, 发现了道德的起源和基础。他因此起用了" 想像力" 的概念。他指出, 恐惧产生了诸神, 而诸神又设立了禁令。害怕触犯禁忌, 对已经犯下的罪过的恐惧, 就产生了杀生以赎罪的思想。当赎罪变为自我牺牲的时候, 就发生了道德宗教革命。下决心自我牺牲的人, 实际上就是把自己比作上帝。这样就产生出了受难" 圣子" 的形象。他既是神, 又是人。

       康德还将基督教与旧约加以对比, 指出, 首先, 圣经十诫是" 强制性的戒律" 。它们只专注于事物的外表, 而没有提出对于道德思想方式的要求, 而这则是基督教的要害; 其次, 摩西想要建立的只是一个政治团体, 而不是伦理的团体。" 犹太教就其原始结构而言只是国家治理方式借以建立起来的一些成文法的总和。因为, 如果说从一开始或是后来都有某些道德上的补充物增加到犹太教中去, 那么毫无疑问, 这些道德上的补充物并不属于犹太教本身。其实, 犹太教并不是宗教, 而只是人群的结合。这个人群, 因为它整个是由一特殊的部落构成的, 所以就形成为只具有一些政治法律的一种共同的制度。也就是说, 它并没有形成为教会" ; 还有, 犹太教" 把一切人类种族都从自己的交往中排斥出去, 认为自已是特殊民族, 是耶和华的选民, 它仇恨一切其他的民族, 因此也遭到每一个民族的仇恨。同时, 对自己是惟一选民的信仰导致这个民族认为只有自己才是全世界的主宰者" 。因此康德认为, 基督教的产生意味着对旧约信仰的全部否定, 是宗教上的革命, " 教会通史" 是从基督教开始的。

       哲学家的事业就在于

       康德伦理学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哲学或称之为道德形而上学, 他是从哲学的意义上来思考道德的起源和本质等问题的, 因而, 虽然康德有着强烈的变革社会现实的理想, 但这种理想是通过理性的渠道来提出和阐发的。从根本上说, 康德伦理学无意去讨论具体的道德规范, 不是一种规范伦理学, 而是企图从人的理性本身去探讨道德的基础和规定, 以及对人类生活、人格尊严的意义, 表现为一种理性主义的" 元伦理学" , 它有着超越人类具体生活的先天道德原理, 有着脱离感性经验内容和欲望的形式主义条条框框, 相对于人的有限的、相对的、实用的现实生活来说, 康德伦理学是人们道德生活的" 命令" , " 范导" 着人们去对道德至善作永无止境的追求; 它不来自道德现实, 却总是道德经验的" 定位仪" , 它给人们提出的是不与具体道德生活相关的出自理性本身的纯粹道德理想, 在道德实践中, 康德伦理学的理论精神就是一种理想主义。

       这种理想性表现在康德的道德原理中, 是一种经过了" 从普遍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从大众道德哲学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从道德形而上学过渡到纯粹理性批判" 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即一种先天的( 来自理性本身的) 道德" 绝对命令" 或" 无条件命令" 、" 无上命令" , 它是" 应当如此" 的戒律, 因而是强制的, 它们不以任何爱好、感性欲念、利己之心为前提, 而以理性自身的对一切主观动因都具有无上权威性的理性观念为基础, 因而道德命令是先天的、必然的命题。对于道德命令的理想性, 康德从形式、质料、整体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从形式方面讲, 道德命令是单一的、普遍的, 换言之, 一个无条件善良的意志是彻底善良的、绝对善良的, 道德命令表现为" 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 从质料方面讲, 道德命令是与经验目的的众多性相关的, 道德意志不是毫无目的、全无规定的" 瞎忙" , 它只是作为一切确定的、具体内容的规律的根据而体现出它的现实意义的。在康德看来, 能够满足既是自在地具有绝对价值而又成为行为规律根据的道德命令, 只能来自人的理性又体现于人的行为之中, 所以, 人就是实践命令根据的东西, 每个有理性的东西都必须服从的一条规律是: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工具。而从整体方面来看, 如果人只是把人当作目的, 这就形成了一个由普遍客观规律约束起来的有理性的东西的体系, 即与自然王国对立的目的王国, 前者服从外因起作用的规律, 后者服从自身加于自身的规律。

       因此, 绝对道德命令要求" 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 如对自然王国那样" 。应该说, 由绝对命令的性质从三个不同方面延伸出来的三条规定是绝对命令的具体化, 也成了康德伦理学具有强烈理想主义色彩的三条基本道德原理。它的作用就在于为人的道德价值提供一种来自理性本身的绝对普遍的、必然的最高理想价值。" 哲学家的事业就在于告诉人们应该怎样生活" ( 艾耶尔语) , 康德哲学也不例外, 其伦理学的根本理论目的就是要以绝对普遍的理想道德价值为核心来建构先天的道德学原理, 来指导人们的道德生活, 并以此来显现人既是法则的制定者又是法则的遵循者的人格伟大性和高贵性, 来表明人不沉溺于感性欲望而要过一种理性的道德生活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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