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灭者固已死亡

       不同文化在伦理上的共同处( 也许很少, 但很重要) 是一种客观存在, 对于它只有承认与否和强调与否的问题。对它的否认或忽视常常导致冲突和压制, 而承认与强调却有利于多元文化的和平共处, 也就是有利于" 和而不同" 。知识分子的职责, 是用理性认清、承认、强调和传扬这一点, 宗教和政治领袖的责任, 是在信徒和民众中倡导这一点。至于这些努力的实际效果如何, 那是一个实践问题, 是依赖于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的问题。

       关于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盟约, 我认为至少应包含如下四条原则:1 . 和平的相处与共存; 2 . 自由的选择与发展; 3 . 平等的对话与交流; 4 . 诚实的宽容与互补。

       第一条原则是共同生存的前提:属于或忠于不同文化的个人之间应该和平相处; 而各种不同的文化之间应该和平共存。反之, 争战则或致两败俱伤, 或致强者消灭弱者; 被消灭者固已死亡, 消灭者也因同一而僵化而死亡。

       第二条原则是保障选择权和发展权的需要:在任何文化环境中的个人, 应能自由地或不受强制地选择文化旨趣和文化归属; 而任何文化本身则应能自由地或不受强制地发展。反之, 强制或造成屈从, 或造成扭曲, 两者都会压制文化生长, 导致文化停滞。

       第三条原则是促进相互理解和互利的需要:不同文化影响下的个人与个人之间, 团体与团体之间, 在对话时应该一律平等; 不同文化本身在任何交流活动之中, 也应该一律平等。反之, 不平等或导致压制性, 或导致单向性, 从而使对话和交流无法继续, 维持甚至加深文化之间的隔阂与对立。

       第四条原则是基础与目标的结合:任何一种文化中的个人和团体, 都应该诚恳地宽容其他文化的存在和发展, 最后也才可以真实地得到其他文化的补益。反之, 不诚实或虚假使宽容名存实亡, 使异质文化远离自身, 于是既无从对之施加影响, 也无从由之获得补益。盟约的建立, 的确需要一种精神作为共同的基础。这种精神, 其实正是不同文化传统中最根本的共性。如果用中国和西方两大文化的核心即儒家和基督教的语言来表达, 那就是《礼记礼运》所说的" 选贤与能, 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 不独子其子" 的博爱精神, 就是《圣经诗篇》所说的" 看哪, 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 何等的美" 的和平精神, 这也是我们所说的" 和合" 精神的本源。而且这种精神将可以为偏重物质层面的全球化进程, 提供一种矫正性的指引。

       形而上学不是理论

       不过, 形而上学这种起表达情感作用的" 价值命题" 的本质, 并不像" 抒情诗" 、" 音乐" 等一样让人一目了然, 相反, 它却往往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 似乎它们也在表述着经验事实, 对经验事实是有所论断的。可以说, 过去哲学上的争论就是缘此而起。现在, 我们就必须剥开形而上学的伪装, 指出形而上学的欺骗性所在, 指明形而上学的真实本质。卡尔纳普说:" 形而上学与其说是理论, 毋宁说它们是诗歌。" 是一种" 概念的诗歌" ( 石里克语) 。

       而就形而上学的艺术价值本身而言, 逻辑实证主义者又明确阐明, 与纯艺术相比, 形而上学要含混得多, 形而上学体系是人的三大精神领域活动:科学、艺术和宗教的模糊混合物。形而上学家强烈渴求表达自己的情感, 但却缺乏创作纯粹艺术品用以表达此种情感的才能; 同时, 形而上学家通常嗜好概念, 还往往倾心于寻求宗教的启示、教诲与信念。形而上学家的这些人品特质也就决定了他们总是运用科学语言在不适当地表达着对世界、人生的情怀。

       所以, 就科学而言, 形而上学家毫无贡献; 而从艺术价值来说, 形而上学家对于生活感情的抒发也是不充分的。按照卡尔纳普的看法, 形而上学是生活情感的不充分的表达, 形而上学家是缺乏音乐天资的音乐家或没有诗歌才能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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