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按加法法则进行的

       色的混合分色光的混合和颜料的混合两大类, 这两类混合是按不同的规律进行的。

       加色混合  色光的混合是一种加色法。它可分为两种情况, 同时加色法和继时加色法。

       同时加色法  同时加色法是同时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光投射在一起的混合。它是按加法法则进行的。

       光谱色中的色光混合是一种加色法, 加色法的原色是红、绿、蓝( 三基色的选择应使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由其他两个混合产生) 。这三种颜色分布在光谱的两端( 红和蓝) 和中部( 绿色) , 把这三种色光按一定的比例投射重叠在一起, 便可以得到白色光。用幻灯机投射这三种色光重叠在一起时, 就可以看到这一现象。三束光源按一定比例投射重叠在一起, 便可得到白色。全部光谱色

       都可以由这三个基本色以适当的比例混合而得。这种加色法可用下列简单的式子表示:

       黄色=红色+绿色

       紫色= 红色十蓝色

       青色:绿色+ 蓝色

       白色=红色十蓝色+绿色

       以上各色均以加法运算, 所以称之为光的相加混色。

       一般地说, 色光的混合是把所混合的各种色的明度相加的混合, 颜色成分越增加, 颜色的明度就越高, 比最初的任何一色更明亮, 所以叫加色混合。如将几个色光投射到白墙上, 则色光混合成另外的色, 红、绿色光混成黄, 比红、绿更明紫亮; 红和蓝的色光混成紫, 比红、蓝紫更明亮; 绿和蓝紫色光混合成蓝绿, 比绿、蓝紫更明亮; 我们把黄、紫和蓝绿再混合, 就成为更明亮的

       白色。

       是独断论形而上学

       康德的看法是, 无论是独断论形而上学还是怀疑论形而上学, 在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问题上都是不正确的。或者将形而上学混同于科学, 或者因科学的有限性而否定形而上学, 这要么使哲学变成无休无止的争论, 要么使哲学失去了追求真理的根本性质。

       正确的理解是, 形而上学必须有, 但又不能归属于科学知识领域; 科学知识是有限的, 但又因此而预示着形而上学存在的必然性。

       康德对于科学与形而上学的区分是:一个适用于理论理性, 一个适用于实践理性; 一个能够有效地用概念、范畴去认知, 一个只能通过信仰去感悟、去体察。

       康德认为, 宇宙万物的整体、本体是无限的, 是无所不包的, 也就是说在它之外不存在其他东西, 因此用表述事物的因果关系之类的概念、范畴是无法对宇宙的整体、本体作出真正的说明的。康德断言, 知性纯概念只能适用于现象界, 适用于规定经验对象, 只有经验之用途, 而不能作超验之使用。总之, 知性不能呢个超出现象的界限, 否则就是" 强以不知为知" , 可谓" 自不量力" ; 而本体自身也并非认知的对象, 本体的作用就是防范将经验对象误解成物自身。

       康德的这种思想实际上是把科学与形而上学, 把知识、现象同物自身、本体作了明确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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