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指着王先生的秃头

       王先生是一家颇具规模的网站C E O , 已经四十几岁了, 有一次与几个朋友去酒吧喝酒, 当时朋友带去一

       个年轻的女孩子作陪。在闲聊中, 女孩问王先生:" 先生, 请问您多大年龄了? "

       王先生并不作答, 而对她说:" 你猜一猜? " 她思索一下, 居然以十分认真的表情猜王先生的年龄在二十七八岁左右。王先生当时不具任何知名度, 可以确信此女郎不可能认识他, 她没有必要如此讨好王先生, 况且, 这样的奉承实在太离谱。如果她猜三十七八岁, 较接近事实, 听者或许尚能接受。王先生心想, 难道她不觉得过分的奉承只会带来反效果吗?

       在座的其他人果然因为她的这句话, 止不住大笑。" 怎么会呢? 请你看看这个人的头吧! " 朋友指着王先生的秃头, 仍然止不住笑。" 可是年轻人中也有秃头的啊! " " 哎! 小姐, 他这秃头啊! 乃是年龄所致! "

       " 不过, 我怎么看都觉得他不过二十七八岁, 是不是实际年龄稍大一点? "

       " 不只稍大一点, 我已经4 0 岁了。"

       始终笑而不语的王先生, 终于开口说话解了她的疑惑

       " 有那么大吗? 看起来, 真的像二十七八岁。" 女郎仍以不带一丝笑容的认真表情, 坚持到底。王先生说:" 每当回忆到那一天的情形, 我同样觉得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 令我全身舒畅。她那种正视着对方的脸, 以执著而认真的表情称赞对方的态度, 即使是一听就能听出的假话, 也让人不得不接受她的这种赞美。"

       审判解释、检察解释

       法律解释方法的重要性还在于, 法律解释是以对法律的理解为前提的, 按海德格尔的说法, 没有理解就没有解释和应用。而法律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法律运用的一种方式。如果从理解的意义上认识法律解释, 那么也就可以说, 法律解释乃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 它能不断促进法律以扬弃的方式作良性的发展。

       总之, 按照贺卫方教授的说法, 法律解释的过程蕴含了法律发展的内在机理, 同时保证了法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法律解释的状况深受一国的特殊国情和法治水平的影响。我国的法律解释具有以下特点。

       在我国, 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三种。前两种司法解释又分别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别性解释, 是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具体案件时, 对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所作的表现在法院判决和检察院决定中的解释, 这种解释只在该判决或决定生效时才对该具体案件有法律效力, 而没有普遍约束力。另一种是规范性解释, 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以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否则解释无效。此外, 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了更好地协调和配合, 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 还采取了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进行解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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