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写出了她的“羞色可餐”
害羞, 是上帝对女人最讨好的恩赐, 因为他自己常常陶醉在其中不能自拔呢。害羞最大的杀伤力就是它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所以, 羞涩是追求成功的女人的手中利器。徐志摩笔下的日本女郎让人久久难以怀:"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这位多情的诗人一口气为她写了十八首诗来送别, 可是为什么惟有这一首成为脍炙人口的绝唱呢? 很简单, 诗人写出了她的" 羞色可餐" 。
一个女人害羞的模样不但是她最美的时候, 也是她最性感又最具吸引力的时候。
作为女人的你, 怎么会不懂得利用自己害羞的本能, 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配合正确的环境氛围、正确地发挥你害羞的本能, 捕获你最爱的男人呢? 一个男人看到满面娇羞的女人, 就像看到一束惹人怜爱的鲜花, 立刻被她的美挠得心里痒痒, 可是真去摘又舍不得, 转身要走又牵牵挂挂, 只好呆呆地站在那里
守护, 永远不肯离她而去了。
害羞是一种资源, 它不仅仅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抹红晕。它是你内在气质的自然流露, 所以你要知道什么是被认同的、什么是社交礼仪所忌讳的。但是有这些还是不够。俗语说:" 凡人之上必有奇功" 。你自己平日还是得勤加修炼。有的女人就善于在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间含羞带涩, 也有的女人善于调动自己的紧张情绪, 胆小敏感也是一种羞涩的注脚。男人喜欢女人羞涩的微笑和脸上淡淡的红晕, 因为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他感觉到你是那么弱小、神秘、若即若离, 那么的甜蜜、温柔、伶俐。而他自己, 简直是格林童话里准备杀掉火龙的王子呢!
最喜欢写情诗的泰戈尔曾经说:" 美的东西都是有色彩的。" 女人的色彩就是羞色。羞色是女人脸上最美丽的色彩, 它朦朦胧胧, 就好像披在女人身上轻轻的一层薄纱, 不管多平凡的女人都会因之而增添含蓄之美。想想看:伴随着甜蜜的惊慌, 急促的心跳, 态度的不自然, 脸上荡漾起来的红晕……害羞是感情的信号灯, 而且是动情的信号灯, 是心弦被拨动后的反应。
你如果犯了个小错误, 比如碰到了他身边的桌子, 拿错了笔等等, 然后羞怯地一笑, 说一声" 对不起" 。嗯, 就是这样的, 你确实没做错什么, 只不过霸道地向他用情感进攻了一次我们无法想像一个女人硬邦邦地说:对, 就是我错了! 对不起我也说过了, 要杀要砍你看着办吧! 再次, 如果你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就抹点红晕。你满面羞愧、手足无措的样子, 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盾牌。没有一个男人会狠心到把这面盾牌击碎。这个时候, 那个主动积极帮你的人, 你可要看仔细了。经常对他说些红着脸的话, 一定可以让感情在暗地里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如果你从情感上击败一个男人, 相信他绝对不会反击, 你还用耍手段吗?
一种理论匮乏的局面
在比较法的发展过程中, 早期的比较法学家大都具有强烈的普遍主义倾向。在1 9 0 0 年法国巴黎举行的第一届比较法国际大会上, 这种普遍主义情绪达到了顶点。在这次大会上, 很多学者都认为, 比较法的目的是" 从各种法制中寻求共同基础或近似点, 以便从各种不同的形式中找出世界法律生活的根本性质" , 比较法的任务在于发现或创立" 文明社会的共同法" 。近年来, 一些比较法学家开始对比较法中盛行的普遍主义倾向提出了质疑, 强调法律的多元性、特殊性和地方性。关注比较法研究的美国人类学家吉尔兹指出, 法律是地方性知识, 地方在此处不只是指空间、时间、阶级和各种问题, 而且也指特色, 即把对所发生的事件的本地认识与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本地想象联系在一起。
在传统的比较法中, 比较法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纯粹的法律比较活动。按照这种比较法概念, 只有对各种法律体系及其规则的比较活动( 以及对此种比较活动中的方法论问题的探讨) 属于比较法的范畴。而探讨法律的性质等基本问题、建立法律的一般理论等, 都不属于比较法的范畴。比较法被认为没有自己独立的研究目的, 只是一门工具性的、辅助性的学科, 其存在价值在于为其他学科的法律实践服务。这种工具导向、技术导向的学科定位, 导致传统的比较法一直处于一种理论匮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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