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让人捉摸不定

       周武王打败殷后, 来到殷朝歌, 听说殷有个德高望重的长者, 于是前住探访, 问他殷朝灭亡的原因。长者回答道:" 大王想知道它, 那就定在今日中午我再告诉您吧。" 可到了中午, 却没见长者来。武王感到很奇怪, 周公恍然大悟似地说:" 啊, 我明白了。这个人真是一个君子! 他不想隐瞒事情的真相, 但也不想非难他过去的君主, 所以, 他就用这种方式告诉大王, 有约不遵守, 言而不守信, 这就是殷朝灭亡的原因。"

       " 沉默是金" 是句令人困惑的名言。说它正确, 为什么" 沉默的大多数" 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用不明显, 在民主国家, 他们还可以用选票来发言, 在专制国家, 他们的意愿根本得不到尊重, 利益根本就得不到保证, 只好周期性地用暴力来" 覆" 一次" 舟" 。说它不正确, 的确又有很多人像那位长者一样, 通过保持沉默赢得尊重, 取得权力, 获得成功。

       沉默如何才能成金呢?

       其一沉默者本身要有份量。上例所示, 那位长者的行为之所以引起武王、周公的特别关注, 是因为他德高望重。今日的" 沉默是金" , 实际上也只对那些有影响的人有意义。因为他们的态度引人注目, 所以, 不论他们是说话, 还是沉默, 都有份量。沉默让人捉摸不定, 可能就更有份量。

       其二冷静沉着, 保持机动。邓小平在" 苏联东欧" 后提出了一些让世人耳熟能详的方针:冷静观察、站稳脚跟、沉着应变、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抓住机遇、有所作为。俗话说, 言多必失, 对突发性的急剧变化, 更加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才能有所认识, 更加不能乱说乱动, 一旦说错做错, 就会陷入被动。因此, 古人说:" 君子不失足于人, 不失色于人, 不失口于人。是故君子貌足畏也, 色足殚也, 言足信也。" 现代博弈论还有一个著名的" 纳什均衡" 理论:" 当你知道别人的选择时候, 你就能作出对你最有利的选择。" 韬略之" 韬" , 真是不可不察!

       庄子带学生行经山中, 看到伐木工人正在砍伐树木, 却有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没有受到工人的青睐。庄子问他们何以没有伐这棵大树, 工人回答:" 这棵树根本没有用处。" 下山之后, 庄子到一位老朋友家休息。老友相见, 分外高兴。主人连忙命儿子去杀一只鹅款待。儿子问:" 一只会叫, 一只不会, 杀哪一只? "

       父亲说:" 杀那只不会叫的。" 第二天, 学生们问庄子:" 昨天山中那棵大树因为没有用处, 所以没有被砍伐, 而今主人家的鹅却又由于没有用处被宰杀。请问老师, 您是以什么样的态度作为处世之道呢? " 庄子笑着说:" 我将自己处于有用和无用之间, 看似有用, 又似无用; 看似无用, 又似有用。不过, 这仍难免有害, 如果能心怀道德以待人处世, 就决计无害了。" 我们行事, 当然是越有意义越好。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 一件事, 如果发展太快, 效益太明显, 的确也有副作用。一位留法中国学生介绍说, 法国人爱认错。有一次, 他没有租用电话, 账单上却出现了1 9 法郎租用电话费用, 他便前往电话局交涉。接待人员虽不知道详情, 却坦然承认可能是电话局的错, 并估计是往电脑里输入数字的工作人员疏忽了, 打错了房间的号码。后来, 问题查清, 果然是电话局搞错了。负责处理此事的营业员特写信代电话局向中国留学生道歉, 承认营业室的工作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并减少中国留学生的部分电话费, 以做为他无故跑一趟电话局的补偿。这位留学生还发现, 法国人不但爱认错, 而且很少抱怨和批评别人。他在法国很少听到诸如学生因考试迟到而抱怨天气或堵车, 也没有见过谁不小心踩上了狗屎而责怪邻居为什么在这儿遛狗。他分析, 这可能是法国人认为碰上了不愉快的事, 再去强调客观已于事无补, 而这时扪心自问有没有错则可避免下次再犯同样的错误。旅法几年, 他很少见过法国人在公共场合吵架。他认为, 法国这个民族长期奉行的自我检讨习惯, 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际交往中的磨擦。中国人历来喜欢" 和为贵" , 在今天这个世界, 全世界人民更是热切地盼望和平。而要求得这珍贵的" 和" , 多认错, 少责人是一种不可少的策略。多认错, 如果错误真的是在自己方面, 那就争取到了主动; 如果不是, 有错的一方也会向你表示谢意或敬意。更为常见的现象, 往往是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 先认错的一方往往也是比较主动一些。死不认错, 横行霸道, 再强大也会招祸上身。因此, 中国古人说得好:" 完美节不宜独任, 分些与人, 可以远害全身; 辱行污名不宜全推, 引些归己, 可以韬光养德。" " 执拗者福轻, ……而宽厚之士其年必长。"

       现代国家的历史发展

       恩格斯考察了现代国家的历史发展, 认为国家并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领域, 而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国家愿望或国家意志( 即法律形式) 与社会经济关系之间, 国家意志是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表现形式, 而社会经济关系则是国家意志的内容。在现代历史中, 国家的愿望总的来说是由市民社会的不断变化的需要, 是由某个阶级的优势地位决定的, 归根到底, 是由生产力和交换关系的发展决定的。

       在法律思想史上, 唯心主义法学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不是忽视法的现象的客观经济基础, 就是把经济基础看作是与法只存在着一种偶然联系的附带因素, 把法这一社会现象看成是某种脱离社会现实基础的东西。恩格斯认为, 唯心主义法学家之所以颠倒法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真实关系, 除了阶级局限之外, 一个重要的认识论原因就是他们在思维方法上用表面现象来代替这种现象的真实内容, 用主观的动机和愿望来代替决定这一动机和愿望的现实经济关系。结果, 在公法理论家和私法理论家那里, 法律形式就是一切, 而经济内容则什么也不是。

       对此, 恩格斯指出, 在职业政治家那里, 在公法理论家和私法理论家那里, 同经济事实的联系就完全消失了, 因为经济事实要取得法律上的承认, 必须在每一个别场合下争取法律动机的形式, 而且, 因为在这里, 不言而喻地要考虑到现行的整个法律体系, 所以, 现在法律形式就是一切, 而经济内容则什么也不是。公法和私法被看作两个独立的领域, 两者各有自己的独立的历史发展, 本身都可以系统地加以描述, 并要求彻底根除一切内部矛盾, 以便作出这种描述。唯心主义法学家恰恰颠倒了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与法之间的真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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