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美国有一家大百货商店

       如何说服他人呢? 不妨按照以下方法去进行:

       1 、精心准备, 巧做安排

       说服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如何,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说服能否顺利进行, 以及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 要想在说服中占据主动权, 务必于说服前确定好说服目标, 配备好谈判人员, 整理好说服资料, 选择好说服时机和场所, 并对说服过程、说服内容作巧妙的安排。据说美国有一家大百货商店, 门口有一块大牌子上写着这样的广告:" 无货不备。如有缺货, 愿罚1 0 万。" 有一个法国人看了后, 很想得到这1 0 万美元, 便去见经理。他开口就问:" 潜水艇在什么地方? " 经理领他到2 2 层楼, 当真有一艘" 潜水艇" 。他又说:" 我还要看看飞船。" 经理再领他到9 层楼一看, 果然有一架飞船。这个法国人还是不罢休, 问:" 可有肚脐眼生在脚下面的人? " 他以为这一问, 经理一定要难住了, 谁知这位经理不动声色, 对旁边的店员说:" 你来一个倒立给这位客人看看! " 这位经理明知这个法国人在胡搅蛮缠, 急中生智, 以其特有的幽默结束了这次谈话, 使得这个法国人难堪之极。

       2 、察言观色, 揣情摩意

       论辩鼻祖鬼谷子在其《鬼谷子》一书中多次提到揣情、摩意。用今天的话来说, 就是揣摩说服对象内在的思想感情, 并想方设法使对方内情外化, 从而说服之。了解对方是说服的前提, 只有了解并掌握了对方的内心世界, 才能运用恰当的方法说服对方、驾驭对方, 才能达到说服的目的。

       1 9 8 2 年2 月, 哈尔滨电缆厂副厂长张安治与美国一家公司的代表谈判购买生产无氧铜杆的专有技术。美商一开口就要价1 4 2 万美元, 张厂长由于掌握了大量的国际市场信息资料, 几经周折, 终于以7 4 万美元达成协议。在谈判购买无氧铜主机组合炉时, 美商报价2 1 8 万美元, 后压到1 2 8 美元, 张厂长仍然不同意。这时美商很不高兴地把合同书扔到张厂长面前说:" 你们没有诚意。我们明天回国, 买卖不做了。" 张厂长也毫不客气地说:" 买卖不做了, 你们可以走了。" 美商一看张厂长这样硬气, 又把价格降到1 1 8 万美元, 说:" 这次说啥也不能再降了, 不然我们就赔了。" 张厂长还是不同意。美商第二天果真回国了。有关领导给张厂长打电话说:" 差不多就行了, 别把交易压黄了。" 张厂长胸有成竹地说:" 黄不了, 我心里有数。" 果然, 没过几天, 美商又回来继续谈判, 这笔交易最后以1 0 8 万美元成交。事后, 人们问张厂长:" 怎么知道他们要回来? " 张厂长回答说:" 原因很简单, 一是他们从1 2 8 万美元降到1 1 8 万美元报价极快; 二是报价时, 对方不敢正视我方, 说明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仅仅一个眼神就使哈尔滨电缆厂少支付1 0

       万美元, 这确实是一个奇迹。

       依法执法与依法司法

       法治程序是法的价值选择得以实现的前提, 是法的价值选择的流程和外化, 是一个相对动态的过程。法治程序是法的选择构架的主要内容, 是法的价值选择的轨迹。没有法治程序就没有实在的法的价值选择。

       依据法治实践的不同环节, 法治程序可以分为性质不同的三种情况。在立法过程中主要包括立法议案的产生程序、法律草案的拟制、讨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的程序。广义地讲, 它还包括宪法和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听证程序。

       在司法过程中则表现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司法程序关系实体法的正确实施和程序正义的最终实现, 是一种最为严格的程序。

       法治程序的核心就是依法办事, 就是依法立法, 依法执法与依法司法。法治实践的最终目的用法律协调社会关系, 维持社会秩序, 解决社会问题, 将法律规定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 运用于具体的事项, 运用于具体的案件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进行法的价值选择的过程。因而, 法的价值选择最终要通过法治程序的贯彻才能实现。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