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比较精确地描绘出事物原有的发展路线

       事物的变化发展表现出它的延续性性, 有人称这种现象为" 惯性现象" 。外推预见法就是利用事物发展的惯性现象, 抓着事物从过去到现今的发展趋势, 在趋势指明的延长线上去预见事物的未来。

       对事物发展作趋势外推的前提, 是要十分精确地探寻事物原有的发展轨道, 即搞清楚事物从过去到现今的发展路线。弄清了这条路线, 以这条路线为依据, 作延伸性外推, 预见的正确率就比较高。为了比较精确地描绘出事物原有的发展路线, 通常以数据为依据, 把预见对象从过去到现今所反映出的数量变化, 按时序作出图形来, 再以该图形为基础, 在延长线上去寻找未来现象的轨迹。因此, 外推法是统计学方法中普遍应用的一种。

       运用外推法要注意, 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变化趋势明确的短期预见, 而不适合于函数变化复杂或长期性预见。如果外推法所用的时间间隔过大, 就会得到不可靠的预见结果。以上图中该商品的销售为例, 尽管该商品的销售量至今仍处于上升趋势, 以此能预见到今后几年的大致情况, 但这种增长不会无限期持续下去, 终将会逐渐接近极限, 出现增长到顶的倾向, 再往后该商品的销售量就会出现下降趋势。所以, 利用趋势外推时, 预见期不能过长, 趋势发生改变, 预见容易失误。

       当然, 不同的预见对象以现有的发展趋势作外推预见, 其相对正确的预见期不完全相同。这取决于预见对象本身的动力和外界因素制约的程度。预见对象的动力惯性越大, 说明其延续性越强, 越不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改变本身的运动倾向, 这种对象运用外推法作预见时, 由于趋势稳定, 预见期长, 预见的正确性仍是有保证的。相反, 惯性小的预见对象, 预见期则不能长, 长了容易失误。比如, 属于生产资料的商品, 市场需求稳定, 在品种、质量、数量等方面表现出的惯性比较大, 预见期可适当长些。而属于消费资料的商品, 由于购买者的爱好、兴趣不同且容易改变, 对规格、品种和价格的要求变化较大, 表现出的惯性较小, 预见期要短些。尤其是流行商品, 市场需求变化纷繁, 惯性更小, 预见期也应更短。总之, 运用外推法时, 必须以预见对象的惯性大小为依据, 向未来延续, 才能作出较为正确的预见。

       司法机构的权责不清

       我国司法机构主要包括法院和检察院。公安机关在行使刑事侦查权的时候也是司法机构。司法机构的特点在于它的权威性。

       首先, 司法机构的权威和尊严来自其设立、变更或取缔的严格性。其次, 司法机构的权威和尊严来自它在国家机构中的特殊地位, 即它是行使司法权的机构。再次, 司法机构的权威和尊严来自它对法律实施的公正性。其中, 公正性集中体现了法的价值选择。如果司法机构失去了公正性, 社会的法治化状态就会出现缺失甚至遭到破坏, 同时也会导致民众对司法权失去信心。

       在我国, 司法机构的权责不清是由来已久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实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 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出现要么互相推诿, 要么争夺案源, 以罚代法的情况。这一方面有部门利益驱动的原因, 另一方面也有缺乏可操作性的严格法规制约的原因。因而, 改革司法机构就是要进一步明确三者之间的权能和职责, 加强司法监督, 使司法机构作出正确的法的价值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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