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用幽默来表达嘲讽

       中成药与西药口服制剂, 因为味苦, 大多裹上了一层糖衣, 以利于患者口服。现代生活中的幽默也同样可以起着包裹" 良言" 的糖衣效用。人们用幽默来表达嘲讽、批评的意味就是生活的一种艺术, 是人际关系和谐、家庭幸福、事业成功的需要。

       有时讽刺、批判应该幽默。讽刺是具有严肃的目的。幽默的效果主要是让人笑和松弛, 让讽刺带有幽默效果, 则需要经过充分的思考才能领悟出其作用" , 领悟" 是给人带来欢欣满足的源泉。我国著名作家张天翼说过:" 幽默与讽刺原是一对双胞胎。" 幽默的发生是" 从世界上有了些毛病, 有了些丑态的时候起的。有了这些毛病和丑态, 可是偏要蒙上一层漂亮的东西来哄人, 于是就产生了幽默诞生的环境。它要破坏的正是那些虚伪, 用笑来杀害它。"

       与人为善, 说到底也就是与己为善。人们已经厌倦了腥风血雨, 已经厌倦了指桑骂槐, 已经厌倦了人与人之间的指责与谩骂。现代生活中的幽默, 也就是与人为善, 它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人的发展与完善, 它是现代文明的必由之路。

       幽默要使它同时含有破坏而兼建设的意味, 要使它有左右社会的力量, 才能显现出将来的希望, 否则就会空空洞洞、毫无目的。一破一立、一左一右、一南一北、一前一后、一东一西, 方为幽默的韬略。于令人难以捉摸、无所适从之余时, 伸展自己的思想和目标, 那才是高深莫测的韵味。追求和应用韬略, 就像是追求艺术的高境界一样, 也是一种智慧的体现。

       赋予法律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 从最广泛的意义讲, 是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地位同等与机会均等, 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人类的平等理想, 在法律中直接转化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原则。

       这一法律原则的要义是:除有法定的理由外, 所有人必须视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有平等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主体来对待, 必须一视同仁地将法律规则适用于所有属于其效力范围之内, 不允许任何人逃避法律责任或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我国《宪法》庄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规定不论民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有何区别, 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 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我国现阶段, 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不再存在。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原则, 赋予法律平等原则以真实性和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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