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不要脱外衣等

       入座后挺直腰身, 手臂不要放在桌子上。

       餐巾呈对角平铺在膝上。

       一次所切的食物大小刚好够一口, 不可咬掉一口后, 在叉子上还留有剩余。

       用嘴去够食物是相当不雅的举动, 正确的做法是将叉子递到嘴边

       吃剩的鱼骨之类, 应用叉子接住再放到盘子里, 而不是直接吐到盘子上。

       吃豆类等体积较小的食物, 可用刀把它们推到叉子上, 然后送入口中。

       讲话或倾听他人讲话时, 不可挥舞刀叉, 也不可口中咀嚼食物, 应将刀叉面朝下, 呈斜角两头分别搭在盘子上。

       每一道菜吃完, 应将刀叉并排放在盘子右边或左边, 示意侍应生可以收走。

       西餐宴会的菜品都是很方便食用的, 偶尔有贝类、蜗牛等菜品, 用完后会上洗手碗, 洗手后可用餐巾擦干。

       不要吃得太快, 要细嚼慢咽, 并且闭嘴咀嚼。

       想多吃的食物可告诉侍应生再给一些, 这点与东方人的习惯很不相同

       不喜欢吃的食物应尽量碰一碰, 原封不动显得不够尊重。

       未经主人许可, 尽量不要脱外衣等。

       去洗手间应委婉地打声招呼, 不可起身就走。

       喝汤时不可发出声音, 尤其注意的是舀汤时应按从面前向外舀的方向。

       吃面包应该用手撕着吃。如果想抹黄油, 应将面包全撕成小块, 然后一块一块抹。

       总之, 牢记以上礼仪, 在类似场合上你就是个很得体

       人了!

       什么样的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成立的合同由于违反法定事实而导致法律不予认可其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 合同一开始就不存在效力。因此, 不论当事人的愿望如何, 是否发生争议, 均为无效。无效合同可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有效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 .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1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谓" 欺诈、胁迫手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中解释为,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 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 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利益认定为胁迫行为。合同是双方的合意, 这种合意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在受欺诈、胁迫、或危难被人利用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从根本上违反了意思自治原则, 违反了法律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而是无效的。

       ( 2 )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所谓恶意串通, 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故意合谋, 弄虚作假所实施的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在此类无效合同中, 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出于非法的合意, 即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所以, 法律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 3 )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订立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表面上看形式及内容都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是其最终是为了达到违法的目的。如离婚当事人为了逃避共同债务, 一方把财产全部分给另一方, 表面上看, 财产分配是合法的, 实质掩盖了逃避债务的目的。

       ( 4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不能损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所签订的合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也是无效的。如在旅游合同中, 组织者承诺为旅游者组织一些不健康的活动, 如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等。这种条款由于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所以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 5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理解这一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 1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是法律禁止的规定, 非禁止性的规定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不属于违法行为。( 2 ) 所谓" 强制性的规定" 应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 排除了"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对无效事由的规定, 防止因无效事由扩大, 违反减少无效合同的立法精神。

       ( 6 ) 免责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举例来说, 有些劳务合同中规定, 对工人的疾病、工伤不承担医疗费用。这种规定违反了合同立法的公平原则, 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与我国社会制度相悖, 所以这种免责条款是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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