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出创业的勇气和信心……以上种种

       大学是人才的培养基地, 讲座则是大学生活中浓墨重彩的一道风景。丰富多彩的讲座对于繁荣校园文化, 活跃学术气氛, 鼓励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等, 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而对于人才培养和教育而言, 在" 通才教育" 理念占据教育哲学主导地位的时代, 讲座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培养和塑造手段。指导性讲座能给大学生以切实的人生指导, 引导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学术性讲座是大学生开阔知识视野, 发掘学术兴趣和增强学术功底的第二通道, 并能广泛涉猎各个学科领域, 这对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讲座这个自由的空间里, 我们有机会和来自各个方面各个行业的人接触, 能从他们那里听到许多在校园中接触不到的事情; 在学术科研讲座上, 我们有机会分享专家、学者们潜心研究的成果, 聆听他们的观点和见解, 了解他们学术人生的平凡与伟大; 听了某位成功人士的演讲我们可能会热血沸腾, 激发出创业的勇气和信心……以上种种, 都是讲座给我们带来的收获。在本章内容快要结束的时候, 让我们来听听几位大学生对大学讲座的看法和评价, 从他们的话语中, 我们应该能够充分体会出讲座给他们带来的不浅收益。

       平日里, 我们往往不自觉地被束缚在本专业的框架中, 一场好的讲座, 可以拓展你的知识面, 放宽你的眼界, 甚至可能改变你的思维方式。每一场新奇的讲座, 都有可能是你人生中的一块新大陆。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组织

       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政治组织, 它以一定的人口和疆土为基础, 以政权为核心, 以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为职能, 行使内政外交各个方面的权力。法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是国家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和国家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国不能无法而治, 法不能无国而存。

       从法与国家性质的关系来看, 国家性质决定法的性质, 国家的阶级结构和社会制度通过法来确认和保护, 从而使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合法化。国家的各种体制及其变革也必须通过法加以规定与调整, 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程序、活动范围也必须通过法加以规制和保障。在阶级社会,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和利益, 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在社会主义国家, 法还体现了崇高的正义观和价值追求, 体现广大人民对自由、正义、安全、幸福等的追求。现代国家大多借助宪法来解决这些根本性问题。

       从法与国家职能的关系来看, 法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基本的、经常的和必不可少的方式。国家职能包括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 其中对内职能又包括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两个方面。在现代国家管理中, 法是国家管理的重要依靠, 厉行法治必然成为建立文明、合理的国家管理制度的理想追求。国家在其实现职能的途径上已不再单纯采取行政手段、长官命令, 以避免主观任意性。国家的管理活动经常地、大量地、基本地要通过法来实现; 管理活动具有法律的形式, 转化为法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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