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国内浮华之风大盛

       大方得体的穿着是你在职场的名片, 恰当的修饰是成功的开始。不注意穿着, 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自己给自己设置了成功的障碍, 自己给自己打了折扣。

       小宋是位热情活泼的女孩, 工作也很努力, 但她在公司里的发展却总不及别的女同事。她觉得非常委屈, 便向同学小徐透露了心事, 小徐沉吟了一下说:" 那这样吧, 明天我到你们办公室里去找你。" 这天上午, 小徐来到小宋办公室, 这是个宽敞明亮的大写字间, 里面大约有百来号人, 都伏在桌上忙碌着, 一切显得井然有序。窗户边一个靓丽身影吸引了小徐的注意力, 只见她侧坐在工作椅里, 以手托腮若有所思。她上身穿着时髦的真丝衬衫, 下身穿着大花大朵的海滩裙, 若走在街上, 这倒是非常时髦而俏丽的, 但在这紧张的工作间里……小徐暗暗摇了摇头。这时, 那位女职员转过脸来, 原来就是小宋。她脸上靓丽的彩妆, 使得整个人好像夏日的玫瑰一样艳丽夺目。小宋高兴地拉小徐在会客室坐下, 急不可待地说:" 你终于来了。想出什么点子了吗? " 小徐笑笑说:" 你呀, 坏就坏在这身装束上, 刚才我远远看你, 你知道我有什么感觉吗? " " 什么感觉? " " 就像一个大学生正在胡思乱想假日的旅游计划, 只怕你上司看到也会有这种感觉。" 小宋大惊:" 我正在为公司一项业务伤神呢, 难道他们竟一点也看不出来, 这是为什么? " " 这全部是由于你的穿着造成的, 你看别人…" 小徐指了指写字间里其他职员, " 男士都穿着很整洁、颜色单一的衬衫西裤, 而女士呢, 都穿着颜色优雅的套裙, 他们给人的感觉是精明、干练。而你呢, 脸上带着彩色, 身上又这样花枝招展, 不像个办事的职员, 倒像个无所事事的花瓶, 上司怎么会信任你, 委你重任呢? 而你也因此失去了升迁的机会。"

       小宋看一看紧张忙碌的写字间, 又看看自己身上五彩斑斓的服装, 真的有了不协调的感觉, 她恍然大悟了。得体的穿着是重要的, 但并不是叫你标新立异、鹤立鸡群。如果那样的话, 只能是像小宋一样, 显得另类、离群, 其实人们只要穿得整洁、自然、大方也就可以了。

       得体的穿着能给人以良好的印象, 让别人对自己产生好感, 这样就为自己办事成功开了个好头。试想一个不讲究穿着、缺乏品位的人, 怎么可能会有好的办事效果呢? 因此, 如果你想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就一定要从穿着做起。良好的穿着, 是办事成功的良好的开端。穿着得体能给人以良好的印象, 引起别人的好感。古人就知道这个道理。

       北宋年间, 徽宗皇帝赵佶不理国政, 崇尚奢华, 一时国内浮华之风大盛。徽宋还不满足于宫内的享受, 经常到民间微服行乐。一日, 听亲信说起名妓李师师色艺双绝, 便专程赶来探看。见面时, 只见李师师淡施脂粉, 穿着非常素净的衣服, 刚刚浴罢, 更似出水芙蓉, 皇帝在灯下细细打量她, 只觉她" 幽姿逸韵, 闪烁惊眸" 。加上李师师的秀外慧中, 琴艺无双, 皇帝因而十分喜爱她, 以致后宫妒声纷起, 但宋徽宗就是喜欢她这种不随流俗的清逸之态。

       李师师虽是名妓, 却也知道清水出芙蓉的道理, 她的清新雅致, 连宋朝皇帝都打动了。试想, 如果她弄一些乱七八糟的涂料, 厚厚薄薄地绘一脸, 那她还有清雅的气韵吗? 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 哪个不比她富有" 珠光宝气" 呢? 这就是李师师的聪慧。

       一句箴言:得体的穿着并非鹤立鸡群, 而是大方适宜。

       把立法学当成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情感主义法哲学是西方法社会学派的一个分支。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奥古斯特孔德、霍伯特斯宾塞和波兰的彼得拉任斯基。他们较早地从社会学、生物学、人种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法律, 强调法的情感因素。

       奥古斯特孔德认为, 法律的任务不只在于维护个人的自由, 而且还要照顾到人的情感, 法律的共同原则就是情感。他认为, 每个人只要不妨碍他人的同样自由, 就可以从事他所愿意从事的任何活动, 这其中就是一种情感在起作用。不仅如此, 他还把罗马法、英国法和德国法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分析研究, 找出了它们共同的情感原则和情感特征。奥古斯特孔德还认为, 社会和国家如同自然界的生物一样, 是一个有机体, 联系这一有机体的纽带就是情感; 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竞争和优胜劣汰也是情感在起作用。例如, 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种族斗争; 国家起源于民族征服; 法是社会中统治集团通过国家权力对被统治集团进行统治的工具; 法的原则不是平等而是不平等。这些都是情感作用的表现。

       霍伯特斯宾塞认为, 在法哲学和心理学之间并没有一道明显的理论界线, 他认为法哲学是自治的和自我满足的实在法理论, 不可能脱离人的情感; 既然法哲学( 也包括法理学) 涉及的是实在法, 即严格意义上所谓的法, 那它就不能不考虑法律的情感因素。换言之, 在霍伯特斯宾塞看来, 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是实在法, 它的任务不只是研究实在法本身的各个具体问题以及共同基本特点和统一的概念, 而且要从人的情感侧面找寻法的产生路径。他甚至把立法学当成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以便以情感原则为标准来衡量实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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