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在家的时间更多

       女儿从幼儿园带回一个小蛋糕, 晚饭后, 她开始计划如何分配这个小蛋糕了:" 我要把它分成四块, 妈妈一块, 爸爸一块, 奶奶一块, 我自己一块。" 又说:" 爸爸、妈妈和奶奶每天都要干很多活, 这是我送给你们的礼物。" 虽然女儿是最爱吃蛋糕的, 但既然她说要分给大人吃, 我们想, 这是孩子的一点心意, 说明孩子正在慢慢长大, 逐渐懂事。所以我们都很开心地吃女儿分配的蛋糕, 并表扬她做得对, 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想到别人, 不能只顾自己享受; 告诉她父母是很爱孩子的, 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留一些给孩子吃, 但好孩子是不能太贪心的。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 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在家的时间更多, 受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最大, 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使孩子深受感染。孩子送好吃的给长辈, 长辈一般不必推辞, 说声谢谢而心安理得地与孩子一起吃。大人吃得甜, 孩子也会从中得到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的满足感, 培养出乐于助人的良好品德。

       许多父母出于爱心, 常喜欢将好吃的、好玩的给孩子独享。其实, 孩子与大人共同分享, 能使孩子产生一种真正的幸福感, 长此以往, 还能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人格。这对孩子的将来可是无价之宝。

       旧约和新约中所揭示的戒律

       神学理性法产生于欧洲中世纪。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是世俗政权神圣化, 神权与王权结合在一起进行统治, 法学和其他思想都是" 神学世界观" 的体现, 是神学的附庸。政治和法律都掌握在僧侣手中, 法学也和其他科学一样, 成了神学的分支, 一切按照神学中通行的原则来处理。教会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 圣经词句在各法庭中都有法律的效力。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以基督教神学为基础的" 神权政治论" 或" 君权神授论" 。

       神学理性法是中世纪的神学家们继承古希腊、罗马自然法思想的结果, 不过它披上了一件神学的外衣。在" 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上帝" 的思想基础上, 自然法则成了上帝法律的代名词。教会法的制定者们试图把自然法同上帝的法律协调一致, 把自然法等同于圣经的旧约和新约中所揭示的戒律。

       欧洲神学理性法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奥古斯丁认为, 世俗的一切权力均来自上帝, 教皇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 教权高于君权, 君权神授; 世俗世界之上存在一个光明而圣灵的世界, 它是上帝建立的, 亦称" 天国" ; " 天国" 之下是黑暗的世界或称世俗的国家, 它则是魔鬼建立的, 亦称" 地国" ; 天国有永恒的正义、公平和幸福, 永远处于绝对的和平状态, 地国虽没有绝对的和平, 但仍有一定的秩序, 这种秩序的结果将导致和平; 不过, 地国的秩序要靠法来维持, 法又是以实现正义为目的, 所以地国只有相对的和平与相对的秩序。

最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