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到朋友家做客, 朋友家刚满三岁的小孩端了一只小碗走了过来, 碗里放着几个蜜枣。我逗他说:" 宝宝, 让我吃一个好么? " 小家伙竟然毫不吝啬地给了我一个。孩子如此懂事慷慨, 我禁不住一阵夸赞, 小家伙笑得比吃了蜜枣还甜还美。逗完了孩子, 我便要把蜜枣放回孩子的小碗, 可是主人却示意让我吃掉蜜枣。我不解, 但还是遵从了主人的意思将手中的枣子吃了。小家伙看着我一点点地将枣吃掉, 又看看他的小碗, 眼圈一下子红了。此时孩子的父亲上前拍着孩子的肩膀说:" 宝宝, 你看, 阿姨吃了你的蜜枣后多高兴呀! 宝宝真懂事。" 听着他爸爸的话, 看着我赞许的微笑, 小家伙转悲为喜, 乐颠颠地跑到一边去了。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总会出现一些赠与他人东西的行为, 出现了这一行为后, 家长应及时地给孩子以鼓励和表扬。因为, 这种自发的赠与行为是难得且珍贵的, 是孩子经过一定思考后作出的决定。对这一行为及时的表扬与肯定, 能使孩子在赠与行为过程中获得满足感, 并且初步发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 在家庭中一般都处于一种优越地位, 父母祖辈在生活中处处" 谦让" 孩子, 一旦孩子将自己心爱之物拿出来赠与时, 大人们都异常高兴的, 觉得孩子有这份" 孝心" 就够了, 不忍心真的接受孩子的赠与。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和行为。如果孩子在主动赠与时遭遇到几次这样的回应, 就会产生一个错误认识:父母不喜欢我这样的行为, 或者是父母只是要我做做样子。这样一来孩子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再有赠与行为, 把一切看作自己理所应当的独享; 二是为了取得父母的赞扬而假装做出赠与行为, 父母一旦接受便会大哭或迅速变卦, 赠与成了一种换取父母欢心的虚伪。孩子的赠与行为经常不完全实现, 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发展, 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

       在孩子赠与的时候, 我们应当微笑着接受, 让孩子知道赠与的东西不再属于自己; 让孩子明了他失去了所赠与的东西之后, 将得到别人的感谢, 将会获得快乐。

       禁止人们为非作歹

       古罗马的法哲学研究深受古希腊法哲学思想的影响, 除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影响外, 还直接承继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

       在当时, 古罗马奴隶制国家还是一个以罗马城为中心的城邦国家, 后来发展成为横跨欧亚非三个大陆的大帝国, 经历了君主、共和、帝国三大时期。其法律( 即罗马法) 最发达的时期是帝国时期。

       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末期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他深受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影响, 在西方率先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自然法的学说。在西塞罗的法哲学思想中, 他首先把国家和法律看成是人民的共同财富, 国家的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他认为:一个执政官的职责就是依照善法对人民进行统治, 并给予正当的和有益的指导。在法、执政官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方面, 他曾有过这样的比喻:因为法统治执政官, 所以执政官统治人民, 并且也可以说, 执政官就是会说话的法律, 而法律就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其次, 他断言, 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 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 它的作用远远超过人类领袖所制定的法律:它是最高的理性, 并且固植于支配应该做的行为和禁止不应该做的行为的自然之中; 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 它命令人尽本分, 禁止人们为非作歹。并且, 在他看来, 自然法早在成文法或国家之前就已存在, 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改变或取消这种法律; 如果一个国家的成文法, 即现行法律和自然正义相矛盾的话, 那么这种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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