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潜水艇里面那15个可怕的小时里

       克服由一些小事情所引起的困扰, 我们常常能得到一个新的、令自己开心一点的看法。

       我们许多人都能很勇敢地面对生活里那些大的危机、突发的事情, 但有时却被那些小事情搞得垂头丧气。

       下面这则戏剧性的故事可能会让你产生许多思考。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摩尔, 他讲述了自己的一次难忘的经历:

       二战期间, 有一天, 我所在的潜水艇被日本舰队瞄上了。对方的火力很猛, 硬拼肯定不行。为了保存实力, 我们只好把潜水艇降到了深处。为了保持绝对静默, 我们关了所有的电扇、整个冷却系统和所有的发电机。几分钟后, 突然天崩地裂, 几枚深水炸弹在我们四周爆炸开来, 我吓得几乎无法呼吸:" 这回死定了。" 电扇和冷却系统都关闭之后, 潜水艇内的温度一下子升得很高, 可是我怕得全身发抖。我的牙齿不停地打颤, 不得不又多穿了件衣服。攻击持续了1 5 个小时之久这1 5 个小时的攻击, 感觉上就像持续了1 5 0 0

       年。过去的生活一一浮现在我眼前, 我脑海里闪现出了以前做过的许多错事:我曾经为一些毫无理由的小事而担心; 我曾是一个银行职员, 曾经为工作时间太长、薪水太少、没有升迁机会而发愁; 我曾经因为我没有办法买房子, 没钱买部新车子, 没钱给我太太买漂亮的衣服而忧虑; 我非常讨厌老爱找我麻烦的老板; 我还记得, 每晚回到家的时候, 我总是感到又累又难过, 也常常跟我的太太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我甚至为自己额头上因车祸留下的伤疤而陷入极度的忧虑。几年前, 那些让人发愁的事在我看起来都是大事, 但是和这生死攸关的个小时比起来, 这些事情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就在那时候, 我答应自己, 如果我还有机会再看一眼太阳和星星的话, 我永远永远不会再忧虑了, 永远不会! 永远也不会! 在潜水艇里面那1 5 个可怕的小时里, 我领悟到的, 比我在大学念了四年书所学到的东西要多得何止千百倍。

       哈伯德上将在环境恶劣的极地发现一个现象:他的手下能够毫不埋怨地面对危险而艰苦地工作, 而有些人却为一些琐事而整天计较。哈伯德上将说:" 我知道有好几个同室的人彼此之间不讲话, 因为怀疑对方把东西乱放, 占了他们自己的地方。我还知道, 队上有一个讲究所谓空腹进食、2 8 次才吞下去; 而另外有一个人, 细嚼慢咽的家伙, 每口食物一定要嚼过一定要在大厅里找到一个看不见这家伙的位子坐着, 才能吃得下饭。" " 在南极的营地里, " 哈伯德上将说, " 像这类的细小事情, 都可能把最富有训练经验的人逼疯。"

       大家都知道法律上的一条格言:" 法律不会去管那些小事情。" 一个人总不该为一些小事斤斤计较、忧心忡忡, 如果他希望求得心理上的平静和快乐的话。很多时候, 要想克服由一些小事情所引起的困扰, 只需将你的注意力的重点转移开来, 给自己设定一个新的、能使你开心一点的看问题的角度与方法就可以了。这样你会重新收获生活的快乐。

       一句箴言:牢骚太盛防肠断, 风物常宜放眼里。

       其拥护者颇多

       利益说。利益说由耶林、边沁首创, 在当代, 其拥护者颇多。利益说断言, 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在耶林看来, 为了保证权利免受他人或社会的侵害, 其办法就是设定他人对权利人的义务或责任, 如果一方负有义务作出有利于另一方的某种行为, 就可以说另一方有一项权利。在边沁看来, 所有的义务都被认为是促进某个人的利益, 不论权利客体具体是什么, 对权利人来说, 它总是一种利益。

       选择说。选择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分析法哲学家哈特。他断言某人之所以有某种权利, 取决于法律承认该人关于某种标的物或某一特定关系的选择优越于义务人。

       力量说。即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力量, 权利人借助它可以实现法律允许的目的。

       以上的权利理论均有明显的局限性。自然权利说把权利归结于" 天赋人权" , 认为人类在组成国家之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 人人都是平等自由的, 人们享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权利。这一学说尽管在历史上曾有过进步的意义, 但其本质是非科学的。自由意志说把权利归结为人的自由意志, 却又无法回答那些不能表达个人意志的人是不是权利主体的问题。至于把权利定义为被法律保护的利益, 这显然是将权利与利益混为一谈。

       其实, 权利并不能等同于利益, 因为权利只是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而利益是权利的一种目的或目标, 享有某种权利也不等于已经获得了某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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