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喜欢搜集世界各地的邮票

       卢梭说:" 天底下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影响别人, 就是想到别人的需要, 然后热情地帮助别人, 满足他们的需要。"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 同事之间免不了互相帮忙。但是在办公室里, 怎样助人为乐才能真正既帮了别人的忙又帮了自己呢?

       当一个同事请我们给点意见时, 该如何是好呢? 请看下列几点

       最愚蠢的回答就是" 是" 或者" 不是" 。为什么是愚蠢的呢, 因为缺乏建设性, 甚至他认为你在敷衍他。在回答这种问题时, 应该有一些建设性, 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提议一个可行办法而又不会被误以为是批评。应该告诉他, 如果换了是你, 会怎样处理。他因为未能准时预备开会用的文件, 遭到上司责备, 你就应婉转开导:" 没事儿, 谁不知道上司总是太认真, 以后注意些就是了。"

       注意:千万不要附和, 指责对方或其他上司的错处, 这样等于火上浇油, 对同事, 对上司, 甚至你自己, 肯定都没好处。要表示关切, 必须是诚恳的, 当事人双方都会受益。努力学会为别人效力, 为别人设想的事情, 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帮助。查尔斯是纽约一家银行的秘书, 奉命写一篇有关吞并另一家银行的可行性报告。但事关机密, 他知道只有一个人可以帮助他搞到他需要的资料, 这个人曾在那家银行效力了十几年, 不久前他们变成了同事。于是查尔斯找到这位叫做威廉的同事, 请他帮忙。那时威廉在办公室正在接电话, 并且很为难地说:" 亲爱的, 这些天实在没什么好邮票带给你了。"

       威廉又解释说:" 我在为我那岁1 2 的儿子搜集邮票。" 查尔斯说明了他的来意, 开始提出问题。但也许是威廉对他过去的东家很有感情, 所以不愿意合作。因此说话模棱两可。无论查尔斯怎样好言相劝都没有效果。这次见面的时间很短, 没有达到实际目的。起初查尔斯很是着急, 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在情急之中, 他突然想起威廉为他儿子搜集邮票的事情随即想起他的一个朋友在航空公司工作, 一度喜欢搜集世界各地的邮票。

       第二天一早, 查尔斯带了一些以一顿法式大餐为代价换来的精美邮票, 坐到了威廉的办公桌前。威廉满脸带着笑意, 客气得很。" 我的乔治将会喜欢这些, " 他不停地说, 一面抚弄着那些邮票, " 瞧这张, 这是一张无价之宝。" 于是他们花了一个小时谈论邮票, 瞧他儿子的照片, 然后又花了一个多小时, 把查尔斯所想要知道的资料都说了出来, 查尔斯甚至都没有提议他那么做, 他把他所知道的, 全都说了出来。而且还当即打电话给他以前的一些同事, 把一些事实、数字、报告和信件中的相关内容, 全部告诉了查尔斯。" 帮人最终帮自己" , 查尔斯后来一直信奉这句话的道理。

       所以, 帮人最终帮自己, 说得不错, 因为生活中就是这样。想先有之, 必先予之。古人早就告诉我们了。

       习惯法所起的作用很小

       习惯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 仅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规范。习惯法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但是, 在现代各国法律体系中, 习惯法的作用已经大大衰微了, 已不是主要的法律形式。在我国,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编纂的成文法- - - " 铸刑鼎" 之前, 习惯法就以" 礼" 的形式存在。在英国, 公元1 0 世纪形成全国统一的判例法之前, 在英格兰各地流行的不同的习惯曾经是最早的法律形式。而在宗教法系国家里, 无论是伊斯兰法系、还是印度法系、犹太法系, 在形成统一的宗教法之前, 其法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宗教习惯法, 并且在宗教法发展的过程中, 也一直伴随习惯法的发展。

       在普通法系国家, 习惯法在普通法的形成过程中曾经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使在普通法形成初期, 在刑事和婚姻家庭方面, 习惯法也是重要的法的形式。在当代, 这类习惯法的作用却大大降低了。然而在普通法系国家, 特别是在英国, 另一类习惯法即惯例却起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表现在宪法惯例和司法惯例。

       在大陆法系国家, 习惯法则不具有在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的地位。虽然同制定法及法的一般原则一起被视为法的主要形式, 但实际上习惯法比制定法的重要性要小得多。一般来说, 习惯法在法国比在德国的作用更小, 因为习惯法在法国大革命以后被看作是陈旧的法律形式, 而德国则由于历史法学派的影响一直比较重视习惯法。直至今天, 习惯法在德国的某些案件中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时甚至大于制定法, 特别是在商法、劳动法方面。

       此外, 习惯法西班牙及西班牙语国家的作用也较为突出。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 习惯法所起的作用很小,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国际民商事惯例及有关少数民族的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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