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些难以让人听懂的话

       同事之间既是合作者, 又是竞争者, 尽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层次可能不一样, 但缺少谁也不行。无论对哪个同事, 不管其学历如何, 都要一视同仁, 不可因高学历文凭在手而居高临下, —视一切; 也用不着因为没有文凭就自惭形秽。因为同事是工作上冒出创意最好的, 也是最有效的资源。

       同事之间闲聊时, 能相互透露许多重要的信息和好想法。任何一位员工都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情况, 比如张三和哪位主管在谈恋爱, 李四下月准备辞职, 某位客户下了一个大订单, 某位客户要求退货, 等等。这些信息看似与你无关, 其实它们有助于你校正与人打交道的方式和发现问题的苗头。张三在和某主管谈恋爱, 自己或许应该对他客气一点? 李四为什么辞职? 他的空缺自己是否有机会把握? 只要留一份心, 你的耳朵将给你提供许多信息。

       另外, 每位员工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多少有一点了解, 他们也许有解决这些问题的好想法。不过, 他们通常只会抱怨这些问题, 只会发牢骚, 讲一些难以让人听懂的话, 将自己的好想法作为贬低管理层的依据, 不知道用它们为自己带来好处。如果你不是那么清高, 愿意跟最底层的人打交道, 只需收集他们的好想法, 你就可能成为一个创造型的人才。

       法的本质渊源和法的文献渊源

       所谓法的形式, 就是指享有不同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 如制定法、判例法, 以及习惯、法理等。法的形式反映国家立法的权限, 同时也表现不同的法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法的形式, 长期以来一些法学家们称之为法律渊源。其实法的形式与法律渊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尽管二者均关系到国家现存法律的类别及效力问题, 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法律形式要说明的是国家创制法律采取何种具体的外部形态, 是判例法, 还是制定法, 是成文法, 还是不成文法。法的渊源则有多种含义, 包括但不限于法的历史渊源、法的本质渊源和法的文献渊源。也就是说, 凡是能够成为现行法律或法律根据的现象, 都可称之为法律渊源。在成文法国家, 立法是产生法的途径, 当然属于法律渊源。在不成文法国家, 判例、宗教、道德和法理均可作为法的根据, 亦即法律的渊源。

       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相同社会制度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 法往往采取不同的形式。这种多样化法的形式的形成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除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经济条件外, 政治、道德、宗教、法律文化、历史传统、以至国际交往等因素都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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