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更好地发挥身心潜力

       2 0 世纪, 新的技术革命在全球蓬勃发展, 给人类带来了巨大而全面的影响, 它为人们改造自然和发挥主观创造性开创了前所未有的美好前景。但是,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重性, 一方面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物质文明的享受, 另一方面又给人类健康带来越来越多的极其复杂而又必须认真对待的医学问题。传统的" 生物医学模式" 已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因为传统的" 生物医学模式" 是把人体看作各器官、细胞和生物大分子各自作用的集合体, 忽视了生命体和人体的整体性、系统性, 忽视了各系统、各器官之间功能的协同性, 特别是忽视了神经系统与其他系统和器官的密切联系, 忽视了人体疾病过程中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因素。人不同于一般生物, 不仅具有一般生物所共有的新陈代谢规律, 还有一般生物所不具有的特殊的社会心理规律。一切不良精神刺激都可能破坏神经系统的平衡, 导致疾病的发生。现代社会中, 主要威胁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危险因素已由生物因素转变为社会、心理因素, 人类面临的主要挑战已不再是急性传染病, 而是以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起决定作用的现代社会病和慢性病。在现代化社会里, 由于生活节奏加快, 社会交往频繁, 生活方式多样以及家庭、社区等结构和功能的变化, 新的社会心理因素导致不少" 文明病" 或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它们并不因为社会文明的进步而得到控制。相反地, 随着文明的建设和社会的进步, 许多社会病发生率日益增高, 新的社会病又会产生, 甚至出现国家越富裕, 人们生活水平越高, 现代社会病越严重的情况。因此, 1 9 7 7 年美国学者恩格尔( G .L .E n g e l ) 据此提出了" 生物- 心理- 社会医学" 模式( B i o p s y c h o s o c i a l m e d i c a l m o d e l ) , 现在这一医学模式已被广泛接受并得到世界公认。随着" 公元2 0 0 0 年人人健康" ( H e a l t h f o r a l l b y t h e y e a r 2 0 0 0 ) 这一全球战略目标的提出, " 生物医学" 模式向" 生物- 心理- 社会医学" 模式的转变, 疾病谱与死亡谱近些年来的变化, 使人们对健康的理解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以往, 人们一般认为, 人的健康是指身体没有不适、没有疾病而言。这种观点是单纯从生物性的角度认识健康问题。显而易见,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因为人既具有生物性, 又具有社会性。人是极其复杂的高级生命体, 不仅有生理活动, 还有心理活动和对社会、对生命事件的适应。科学实践已表明, 生理活动与心理活动对健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人的健康包括人的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两个方面, 两者不可分离。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相互联系, 相互影响。身体健康是心理健康的基础, 而心理健康又是身体健康的必要条件。心理健康是人的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 它以积极的心理反应形式适应自身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 使人更好地发挥身心潜力。世界卫生组织规定: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 不体弱, 而是一种躯体、心理和社会功能均臻良好的状态。同时, 世界卫生组织又确定了健康1 0 项标准:

       1 .充沛的精力, 能从容不迫地担负日常的繁重工作。

       2 .处事乐观, 态度积极, 乐于承担责任, 不挑剔所要做的事情

       3 .善于休息, 睡眠好。

       4 .身体应变能力强, 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

       5 .能抵抗一般性感冒和传染病。

       6 .体重适当, 身体匀称。站立时, 头、肩、臂位置协调。

       7 .眼睛明亮, 反应敏锐, 眼和睑不发炎。

       8 .牙齿清洁, 无龋齿, 不疼痛, 牙龈颜色正常, 无出血现象。

       9 .头发有光泽, 无头屑。

       1 0 .肌肉丰腴, 皮肤富有弹性。

       新的健康概念已经为大众所认识和接受。据一项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成都、哈尔滨、长春、沈阳、石家庄、太原、宁波、南京、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海口、兰州、西安等2 2 个城市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在对健康的理解上比以往更科学、全面, 传统观念中的" 无病即为健康" 的思想正在改变。本次2 2 个城市调查显示:6 5 . 8 %的被访者认为, 对一个人的健康来说, " 心情愉快" 是最重要的方面, 居健康标准第一位; 5 7 . 3 %的被访者认为身体" 没病" 是健康的基础, 居提及率第二位; 3 6 . 8 %的城市居民重视身体各项指标, 表明这部分居民比较重视用科学手段保证身体健康; 居第四位的是" 精力充沛" , 提及率达3 5 . 0 %。值得注意的是, 居民越来越关注人的心理健康, 在调查中, 有3 0 . 5 %的被访者提到" 无心理障碍" 是健康的标准之一; 相比之下, 仅有1 7 . 3 %的城市居民认为" 身体强壮有力" 是健康的标志, 提及率为最后一位。

       对导游的处罚都有哪些

       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 对以下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1 ) 无证导游,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处1 0 0 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2 )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 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进行导游活动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1 0 0 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 3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 4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处5 0 0 元以下的罚款。

       ( 5 )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暂扣导游证3 至6 个月; 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A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B .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C .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 6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 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1 0 0 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 7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1 0 0 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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