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害怕无产阶级更甚于害怕封建主阶级

       《法哲学原理》发表于1 8 2 1 年, 它孕育和问世于资本主义在欧洲各国确立的年代。在法国革命的震撼下, 特别是当拿破仑的军队在1 8 0 6 年把德国这个封建生产关系的国家清扫一番以后, 德国资产阶级终于作为一个阶级脱胎出来。他们颂扬法国革命有如" 壮丽的日出" , 也希望德国有一番变革。但由于当时德国政治经济仍然非常落后, 他们无力进行法国那样的革命, 同时, 由于当时资本主义世界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已经日益尖锐, 他们害怕无产阶级更甚于害怕封建主阶级, 因此, 他们一出世就是一个兼有革命和保守两重性的阶级。这种两重性反映在这个阶级最大的思想家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 就使得它所阐述的法律理论在表现资产阶级法律意识的同时, 又带有非常明显的妥协和保守的色彩。这种矛盾性表现在形式上, 就是它采用了艰涩难懂的思辨哲学的语言。

       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出发, 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进行了批判。在马克思看来, 黑格尔在其中阐述的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相互关系的看法, 唯心地理解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他把不依赖于理念而独立存在的实际, 当做理念的派生物, 然后借助于这种从理念推说出客观实际的逻辑演绎法, 颠倒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主张国家决定市民社会。也就是说, 黑格尔不是从对象中发展自己的思想, 而是按照做完了自己的事情并且是在抽象的逻辑领域中做完了自己的事情的思维的样式来制造自己的对象。

       在《法哲学原理》中, 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的" 绝对精神" 出发, 把客体变成某种独立的东西, 却又把客体同主体割裂开来, 从而使神秘的客体变成了现实的主体。在马克思看来, 黑格尔不是在把现实的存在物当做无限的真实主体, 而是从概念的一般规定出发, 从而使神秘的理念成了现实存在物的体现者。

       这样, 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 国家的理性对国家材料在家庭和市民社会中间的分配没有任何关系; 国家是从家庭和市民社会之中无意识地偶然地产生出来的, 从而掩盖了法的真实本质和社会根源。

       冲动是一种最具破坏性的情绪

       人生一世, 世事变化无常, 如何面对所发生的事, 是理智的处理, 还是冲动地解决, 并非人人都能分寸有度地把握。

       冲动是一种最具破坏性的情绪。许多人都会在情绪冲动时做出使自己后悔不已的事情来, 冲动的人对于事物的了解角度与行为方法都是有所残缺的, 这种残缺主要反映在缺乏自我控制上。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当自己被激怒时, 会把对方恨得咬牙切齿, 而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这并不是当事人不懂法, 也不是他本性不好, 只是他的冲动的表现。许多事情都是因为不能忍受一时之气, 小矛盾酿成大争斗, 结果追悔莫及。但过后回想当时的失态和不切实际的想法, 又会感觉是多么的可笑和愚昧! 因此, 应该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控制自己冲动的情绪。

       首先, 用理智来战胜冲动。替换定律可以充分证实这一点, 只要一个人的头脑被理智所占据, 冲动就成为了理智的奴隶。

       在日常生活中, 理智和冲动代表了不同的两种人, 他们的具体表现也不同, 一般脚踏实地, 沉稳, 会算计的人都是理智型的; 多愁善感, 热情奔放, 粗暴, 易发火, 脾气复杂多变的人都是情感冲动型的。理智型的人就算不能扬眉吐气, 也一定能有所建树。冲动型的人的事业一般不会太长久。理智型的人在遇到问题时, 总能冷静地找到战胜它的办法, 像对待蛛网一样将其轻轻拂去。冲动的人只图一时痛快而进行报复, 个性是舒展了, 激情愤慨也释放了, 却如同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是一个道理, 不但不利于人格的不断完善, 还给乐此不疲地制造麻烦者和濒于伤害他人者提供且制造了温床。所以, 每个人都应该提倡理智, 摒弃失控冲动, 让无聊寻衅滋事者自讨没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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