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

       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是一种先进的价值观念, 它是对包括传统法的价值观念在内的许多非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的批判和继承, 是脱胎于资本主义法的价值观念的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形式。在转型期的价值观念构建中, 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应该成为贯穿于中国社会法制与法治全过程的核心价值观念。

       首先, 这是由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本身所具有的科学性和阶级性相统一的特点所决定的。较之于奴隶制的、封建制的, 乃至资本主义的法的价值观念, 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无疑是最先进的法的价值观念。

       其次, 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这种社会、这种国家的法的价值观念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法的价值观念。

       再次, 这也是由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在中国的发展趋势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在人们思维和实践中也有一个从自发接受到自觉遵循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在中国社会的深化发展, 必然是转化为社会的自觉意识, 成为人们自觉地用以指导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法的价值观念。

       最后, 这也是由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发展所要求的。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发展, 需要的绝不仅是简单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且还需要一种科学的法的价值思想来指导立法、执法、守法和法的监督, 从而完备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 创造出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发展需要的法的意识环境。这也就要求必须把马克思主义法的价值观念内化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自觉的法的意识。

       言语节制是心理调适的重要方法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 语言有一个重要属性, 就是它的" 心理" 性。语言的心理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心理因素对语言的制约。言语节制法是心理调适方法之一。

       人不知节制言语, 就容易出问题。古人说:" 多言取厌, 虚言取薄, 轻言取侮。" 有选择地说话就没有祸端, 任何灾祸的产生, 都是来自于人们自己的口, 有修养的人, 说话是非常谨慎的。西方有句谚语说:" 上帝之所以给人一个嘴巴, 两只耳朵, 就是要人多听少说。" 圣经上也说:" 多言多语, 难免有过, 禁止嘴唇, 是有智慧。" 说话看似容易, 然而一言既出, 如泼水难收。嘴快之人, 话刚出口就已经被人打败了。

       在常人眼里, 随便说几句话也许算不得什么大事。其实, 它的害处是非常多的。例如, 你在与朋友聊天时, 无意间泄漏了朋友的隐私, 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 朋友会认为你有意跟他过不去, 从此对你恨之入骨。

       在日常生活中, 有些人经常犯一个毛病, 一旦他们打开话匣子, 就难以止住。这真是有点儿得不偿失, 因为话说得太多, 既费精力, 又给他人传递太多信息, 难免会伤害他人。

       不加节制的话语不仅会伤害对方的心, 同时也会增加自己的心理负担。有句话叫" 祸从口出" , 为人处世一定要把好口风,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你把心中的秘密轻易透漏出去, 很快这些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 它会被别人当作故事传来传去, 从此, 你的心里就会蒙上阴影, 所以说, 言语节制也是心理调适的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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