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学的观点看

       在存在的类型问题上, 一些学者提出要区分" 可能世界的存在" 与" 现实世界的存在" , 国外学者皮尔斯与斯特劳森, 国内学者陈波、杜国平等都有此看法。

       皮尔斯、斯特劳森、陈波等将存在分成可能世界的存在与现实世界的存在, 这一观点我是基本同意的, 运用这一观点, 也可以清楚地消除" 金山不存在" 之类语句的难题:在可能世界中( 可能) 存在的金山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

       但是, 由于" 可能世界" 是一个逻辑学概念, 它有一个基本的要求, 就是在可能世界中不允许逻辑矛盾的出现, 所以, 对于" 伯克利学院的又方又圆的屋顶是不存在的" 这样的语句, 即使用跨界存在理论也难以解决, 因为, " 又方又圆" 是一逻辑矛盾, 从逻辑学的观点看, 这种逻辑矛盾即使在可能世界中也不应该存在。

       过分的精确反而易使事物本来面目受到歪曲

       人们在判定事物时, 总喜欢把其精确化, 以显示其仔细认真、一丝不苟, 其实有时太精确了并不是件好事, 不是有句话叫" 难得糊涂" 吗! 过分的精确反而易使事物本来面目受到歪曲, 因此在决策时, 模糊思维有时也意义非常。

       要知道, 很多事物在类属和状态上都具有一种固有的不确定性和不清晰性, 尤其是社会学所考察的对象。而模糊思维是对逆向思维的理性认识, 越是复杂多变的事物, 其模糊性就越大, 模糊思维的作用也越大。就其方法而言, 它虽然与精确逻辑不同, 但它也有量的规定, 利用模糊数学的方法, 引进" 隶属度" 的概念, 用近似的模糊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将对象进行形式化、数量化处理。就其特征而言, 它不追求条理清晰的反映对象, 而是着眼于事物的本质和整体特征, 用近似的方式勾勒事物轮廓, 预测事物的发展, 做出近似的、灵活的结论。

       模糊思维之所以会在领导决策过程中显得意义非凡, 那是因为:首先, 决策活动作为一个系统变得越来越庞大, 要想对这个系统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不仅没有可能, 也没有必要; 其次, 决策系统处在一个运动和变化的状态之中, 常会出现各种随机的突发事件, 常使预先设计的精确数学模型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过分拘泥于" 精确" 只能是事倍功半; 再次, 随着模糊数学的发展, 我们可以对决策系统进行模糊量化处理, 建立模糊数学模型, 对决策过程进行弹性的模糊控制, 这种控制较之于精确思维的刚性控制要优越得多。模糊数学这个工具的出现, 使得模糊思维具有了实际操作性, 使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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